提醒,16种原产地证书可以自助打印!

发布于 2020.05.20    长帆国际物流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在原有15种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基础上,增加输印尼和新加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以及输印度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目前,可实现自助打印的证书有以下16种:


  (1)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2)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3)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4)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5)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6)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7)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8)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9)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10)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11)《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输韩国、输印度);

  (12)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输印尼);

  (13)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14)烟草真实性证书;

  (15)转口证明书;

  (16)加工装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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