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导致目的港无人提货怎么处理?五条止损建议!

发布于 2020.04.20    长帆国际物流

  疫情期间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可能将更为频发,特殊时期处理此类事件也将更为棘手。但我们可以做到出现无人提货时,了解可以向谁主张权利,以什么理由主张权利,何时提出请求等,以达到最大程度减损的目的,下面长帆国际物流提供五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通知义务与弃货声明


  会员一旦获悉收货人确认弃货(需向其索要弃货声明)或者由目的港代理反馈无人提货,则应当将情况第一时间告知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提示滞箱费、滞港费增加的风险并要求托运人就如何处置货物做出表态。若托运人表明弃货,建议会员索要弃货声明后依据目的港法律及政策在合理时间内处置货物。若托运人不予理睬,可以以律师函方式告知并留下证据。


  2、依据提单流转情况分辨责任主体


  当提单未发生转让,托运人手中持有全套正本提单,托运人作为运输合同当事方应当承担目的港无人提货责任,会员作为承运人也应按托运人的指示处理货物,如转卖、退运或弃货。当提单已经发生转让,虽然承运人可以选择不按照托运人的指示处置货物,但在中国法下,承运人仍享有向托运人索赔的权利。


  3、关注目的港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建议通过代理、通代多种渠道获取目的港疫情期间处置货物的规定流程以及码头堆存费的减免政策等信息。协会目前了解到如吉大港及菲律宾港口的海关为解决港口拥堵问题,将在一定期限内(45天)拍卖未被提走的货物,而船公司的滞箱费可以在货物拍卖款中予以优先受偿(船方代理需向港口当局发出申请)。


  4、注意承运人的减损义务


  以国内诉讼为例,托运人在抗辩承运人索赔目的港无人提货损失时,通常会以承运人未尽到减损义务为由进行抗辩。比如承运人未将涉案货物移至仓储费用较低的仓库,未在合理期间内向法院拍卖超期滞留货物等。


  5、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如会员因向责任主体追偿无果或责任主体不予理睬而选择行使诉讼权利时,应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由于诉讼时效期限及起算标准因不同法系、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规定,在遇到案件时可以咨询当地通代或律师了解详细情况。以国内诉讼为例,最高院(2015)民提字第119号案件的判决可能更具参考意义,其确定了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诉讼时效应从涉案集装箱免费试用期限届满后起算,时效期间为一年。


  更多目的港清关相关问题欢迎咨询长帆国际物流!

图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标签
相关推荐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主要环境和要求
危险品航空运输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航空安全,下面就简单的介绍一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要求。
提单丢失怎么办?详细补救办法!
在启运港,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在运输过程中,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在目的港,提单是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的契约证明。
关于中转港,这些知识一定要了解!
“中转港”有时也称为“中转地”,是指货物从启航港前往目的港,途经行程中的第三港口,运输工具进行停靠、装卸货物、补给等操作,货物进行换装运输工具继续运往目的地的港口,即为中转港。
进出口报关流程及所需资料科普!
科普干货:进出口报关的操作流程,进口报关我们该做些什么?出口报关我们又需要哪些资料?
进出口申报需提交哪些随附单证资料?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申报环节相关政策,准确申报、加速通关,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25号)等相关要求,长帆国际物流将进出口申报所需随附单证资料梳理如下。
全流程详解外贸出口操作:报价、订货、付款方式、通关、装船、保险、提单、结汇!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招商港口与招商局港口,究竟有何区别?
仅一字之差,好似双胞胎,招商局集团旗下港口资产怎么还有“两张名片”?下面为您详细讲解两者区别!
标载接近2.5万的集装箱船为何实际装载量还不到2万个?
2020年5月8日,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船阿尔赫西拉斯号驶离盐田港,前往下一个目的地荷兰鹿特丹港。有意思的是,阿尔赫西拉斯号在盐田港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纪录——其装载的19621TEU,是目前世界上的集装箱船完成的最大的实际载箱量。
酒精消毒液、免洗洗手液等消毒产品怎么归类?
最近我们经常接到关于消毒产品归类的咨询,为助力防疫物资快速通关,长帆国际物流为大家梳理了一些常见消毒产品的归类指引供参考。
商务部12号公告防疫物资出口监管解读!
针对商务部12号公告,大家最关心的主要问题有:非医用口罩仅符合国内质量标准,但不在商务部白名单中,能否正常出口?非医用口罩同时符合国内和国外质量标准,但不在商务部白名单中,能否正常出口?等等,本文详细解读。
0755-25916717 获取报价
获取报价
分公司
关于长帆
最新动态
扫码关注长帆国际物流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