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快件申报增加改单功能了!

发布于 2019.07.09    长帆国际物流

海关总署


  根据总署业务部门及科技司的要求,数据中心对海关快件通关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增加改单功能


  查验处理结果录入结果为“改单”的,允许企业发起对原申报中限定数据的改单申请。


  具体内容:限定数据包括表体数据和表头数据。


  表体数据包括:“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商品英文名称”、“规格型号”、“产销国”、“产销城市”、“生产厂商”、“成交币制”、“申报单价”、“申报总价”、“用途”、“申报数量”、“申报计量单位”、“第一数量”、“第一计量单位”、“第二数量”、“第二计量单位”、“商品毛重”。


  表头数据包括:“收发货人编号”、“货主单位地区代码”、“货主单位代码”、“合同号”、“运费标记”、“运费/率”、“运费币制” 、“保费标记”、“保费/率”、“保费币制”、“杂费标记”、“杂费币制”、“杂费/率”、“件数”、“毛重”、“净重”、“包装种类”、“是否含木质包装”、“是否为旧物品”、“是否为低温运输”、“发件人”、“英文发件人”、“发件人国别(地区)”、“发件人城市”、“英文发件人城市”、“发件人电话”、“发件人地址”、 “英文发件人地址”、“英文经停城市”、“收发件人证件类型”、“收发件人证件号”、“价值 、“币制”、“收件人”、“英文收件人”、“收件人国别(地区)”、“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城市”、“收件人电话 、“英文收件人地址”、“主要货物名称”、“主要货物英文名称”。允许增加商品项数量,不能减少商品项数量。


  二、原追加功能取消


  以上修改内容对单一窗口录入/导入、互联网+海关录入/导入、QP客户端录入/导入及server版导入同时生效。快件报关单申报规范及导入报文xsd无变化。


  根据总署要求,以上修改上线时间初步定于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快件企业提前做好ERP修改等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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